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电视台的委托,就灵宝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采购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电视台电视制播设备采购二期工程
2.2、采购编号:CDZBCG-2014-968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说明:(1)网络电视台所需设备:三通道直播编码器、转发服务器、网络电视台门户网站上线服务、网络电视台移动客户端上线服务等;(2)摄像机项目所需的设备:高清SXS存储卡摄像机、充电器/适配器、摄像机电池、摄像机托板、铝合金箱子、32B存储卡、存储卡读卡器、三脚架等;
3.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3、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3.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4 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电视台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83986125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 师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0371-67789598 13193966508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