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按照郑州市对各县(市)区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考虑到分厅数据的处理及政务公开等方面,需要采购数据解析系统将分厅及自有系统的部门的业务数据统一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便于群众实时获取最新的审批业务办理情况及发布新郑市季公示排名数据。
3、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333
4、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范围:高拍仪、数据解析系统、微信服务平台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软件开发相关经营范围;
3、主要产品(高拍仪)需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非郑州市区投标人需在郑州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产品(高拍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非郑州市区投标人在郑州市区的常驻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工商注册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22日17:00时止。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2014年12月2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 1201 1100 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014年 12月17日至12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1月7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99033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63836885
十一、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