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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及网络录播教室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12-17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的委托,就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及网络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JZ2014-64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及网络录播教室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及网络录播教室设备各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段划分:
一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多媒体教室采购标段;
二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计算机教室采购标段;
三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网络录播教室采购标段。
五、报名、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8日 (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00~17:00。
六、报名、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南阳市工业路180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一):一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多媒体教室采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谈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二):二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计算机教室采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谈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三标段:南阳市第二中学校网络录播教室采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谈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及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
5、为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所投的高清录播主机、录播管理系统、摄像机、场景摄像机、数字音频矩阵、全指向性拾音器、图像跟踪主机、管理系统、智能切换系统、中控系统及资源管理平台需为同一品牌。
6、本项目不接受用PC或工作站外加录播软件及视频采集卡模式及X86架构的半嵌入式的录播产品。
7、为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录播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录播主机及跟踪主机必须通过3C、ROHS、FCC、CE认证,符合国标GB13837-2012及GB17625.1-2012。
九、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贰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第二中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80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7-6313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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