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14]412----豫盛华采字DY第301号
项目名称:法庭标志性设备
采购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理由:《政府采购法》第31条
三、 拟定供应商:河南顺森家具有限公司
四、 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 2014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止。
五、 其他事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12月29日17:00前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 采购单位联系人:段先生 13939353303
代理机构联系人:娄小娣 0393-6666773
濮阳市财政局: 0393-666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