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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法庭标志性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4-12-24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2014]412----豫盛华采字DY第301号

项目名称:法庭标志性设备

采购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理由:《政府采购法》第31条

三、     拟定供应商:河南顺森家具有限公司

四、     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 2014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止。

五、     其他事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12月29日17:00前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递交至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六、     采购单位联系人:段先生      13939353303       

代理机构联系人:娄小娣       0393-6666773

濮阳市财政局:               0393-666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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