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一中学校的委托,就其校园智能广播系统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G-061号
二、招标内容:校园智能广播系统等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1936000.00)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报名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原件(或公证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核查。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1月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施紫秋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1月15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15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须于2015年1月5日9:00至苏州市第一中学校项目现场,对现场施工环境、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情况后选择合适的设备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从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勘察现场确认表。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结束后,将勘察现场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由采购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投标时,勘察现场确认表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设备进行投标的,投标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
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5年1月5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会时间:2015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5、完工期限:合同货物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6、项目地点:苏州市第一中学校项目现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91 传 真:0512-65238892
联 系 人:潘莉莉
网 址:www.cjzb.com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联 系 人: 熊老师 联系电话:0512- 89171926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