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项目,已由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HJC[2014]371号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和招标预算: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采购需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基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北安、逊克、孙吴、嫩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本项目招标预算:3,290,000.00元。
3、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查状态为合格(请通过http://www.hljcg.gov.cn 网址“供应商查询”进行查询)。
3.3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3.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4其他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未达以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不予受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7 “下载中心”中“招标采购文件”栏目内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更正公告、有关问题答复等相关投标所需文件)。
5、参加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5.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前前1小时内,在开标地点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本公告第3条,第3.3款“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所有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报送)。
5.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开标大厅(黑河市财政局310室)。
6、质疑受理、受理时限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招标人、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
质疑受理人: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56-8224523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456-8294118
7、招标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负责人:朱 磊 电话:0456-8294118
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5室
联系人:于海英 电话:0456-8220092
特别提示:
1、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栏目下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在招标会议开始前1小时内报名参与,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退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在开标会议现场公开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或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投标人,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到当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到http://www.hljcg.gov.cn 网查阅如何注册及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