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4040576 建筑工程|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水库指挥调度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农经【2010】358号及葫政改【2014】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海星路北段市一职专附近。
2.2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89天,2015年2月1日开工,2015年4月30日竣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持以下报名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5.项目经理安全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BBB级及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诚信用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31日至2015 年1月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下午13:00 时至16: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不经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视为无效。
4.2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 4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 1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20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五楼会议室(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8-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8-3号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 杨林
电 话:0429-3220166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志达开发7-2#-2
邮 编: 125000
联 系 人: 倪文娟
电 话: 0429-5756000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 号: 21001740108052504459
2014 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