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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2015-01-05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招标编号:0623-1485N2110D04 1、招标条件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已由湘交计统[2014]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共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整体工程具体包括内容有:(一)建设完善应用系统:建设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企业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公交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交行业决策分析系统,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二)建设统一的公交行业数据资源中心;(三)建设终端系统;(四)建设完善软硬件环境;(五)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工程费约1300万元,设备费约170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负责对本工程进度、质量监督控制等监理工作。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 2.3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其中,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5保修承诺:工程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拟投入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公共交通智能化工程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21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的发布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 年 1月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1月21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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