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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公安局四级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6-1.27)

2015-01-07 来源:广东肇庆人民政府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高要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高要市公安局四级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461ZQ00CL6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ZQ00CL62
3.  项目名称:高要市公安局四级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实施和验收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高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请点击下载)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03单元(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8.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8.3.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8.3.4  提供“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复印件(请点击下载)。(原件核查)
8.3.5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8.3.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6.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8.3.6.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7日  09:00~09:3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月27日 09:3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高要市府前大街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肇庆市政府采购网(zhaoqi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网(www.zqas.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要市公安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电话:0758-8394 838
采购人地址:高要市府前大街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2103单元(肇庆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8-2277 55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8-2277 968
电邮:CL8395518@163.com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名称:高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8-839 9518
15.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要支行(人民币)        
账号:4400 1707 1010 5300 6540(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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