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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肇庆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5-01-07 来源:广东肇庆人民政府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点击打开0809-1441ZQG3BC04/02)。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441ZQG3BC04/02
二、项目名称:肇庆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服务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运营维护服务期限、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各分包最高限价:
本项目各分包最高限价如下,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6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811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www.gdgpo.com、zqas.gov.cn及www.gdhualun.com.cn
招标文件:141204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营服务(定稿1.6).pdf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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