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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GCZB-2015004]鄞州新城区路口灯光增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5-01-07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新城区路口灯光增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5004 (发布时间:2015-01-0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新城区路口灯光增设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29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贸城东路(钱湖北路~创新路)、鄞州大道与宁横南路交叉口、鄞州大道与S214省道交叉口。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71(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58.9867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鄞州新城区路口灯光增设工程,分别为贸城东路(钱湖北路~创新路)路灯增设项目、鄞州大道与宁横南路交叉口路灯增设项目、鄞州大道与S214省道交叉口路灯增设项目。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并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已按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联合体投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含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局会议纪要[2013]4号、[2014]7号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   ),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1 16 09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联系人:忻工

  电话:0574-28819775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史麒丰

  电话:0574-830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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