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七中、清水、师范等校音响设备项目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01CG2014HW134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一中、七中、清水、师范等校音响设备”项目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一览表第11项台式电脑、第28项计算机、第38项计算机中要求的“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42万小时证明材料”改为“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15万小时证明材料”。
2、现变更开标时间至2015年1月23日上午10:30,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10点前。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无为县阳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