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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涌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2015-01-09 来源:湖南郴州政府采购网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的委托,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涌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涌泉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询价采购
   招标内容: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一批
2、政府采购编号:JJ-HW-20150007
3、采购代理编号:CZJJZX2015-001
4、采购方式:询价
5、供应商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5.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4年6月份-2014年11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
5.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5.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7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高清红外半球和音视频同步录音录像审讯主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应当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以及以上产品的名称,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
5.8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已登记备案。
6、询价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⑤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4年6月份-2014年11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⑥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指高清红外半球和音视频同步录音录像审讯主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应当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以及以上产品的名称,没有注明的视为无效)(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售价:200.00元 /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
7.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财兴支行
账户名: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1911 0212 2920 0048 791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嘉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章 露、唐娟辉、周玲彤
电    话:18973562092                     电 话:0735-2113086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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