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受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0868-1445ZD389F(PSCG2014029967) 2. 项目名称:平安坪山视频监控系统(一类点)租赁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格式自拟)并共同推荐一名主投标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项目费用的支付,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A、联合体主投标人必须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B、联合体成员为集成供应商,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原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在投标截止时为有效期内,均可以参与投标,资质无效的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资质方可参与投标)。 (2)联合体各方须为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则必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为省外企业需在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需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1月13日17时30分至 2015年1月23日15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1)投标人资格初审时可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要求现场勘查。 8. 答疑事项:2015年1月20日14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1月23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14:30 11. 开 标 时 间:2015年1月28日14:30 12.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无。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s.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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