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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5-01-19 来源:浙江省宁海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40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491.0192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必须具有计量器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制造厂商必须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车辆动态称量自动衡器或动态汽车衡;

  3.本项目中的“公路超限运输电子监控系统软件”、“超限专用全景视频”、“LED显示屏”须经宁波市数字公路原有平台基础上的无障碍接入测试成功(提供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出具的接入成功相关证明),如投标产品已经在宁波市数字公路推广工程项目中正常稳定使用的,则提供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并将相关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2月6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49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8、65131832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6日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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