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HZFCG-Z20140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491.0192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必须具有计量器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制造厂商必须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车辆动态称量自动衡器或动态汽车衡;
3.本项目中的“公路超限运输电子监控系统软件”、“超限专用全景视频”、“LED显示屏”须经宁波市数字公路原有平台基础上的无障碍接入测试成功(提供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出具的接入成功相关证明),如投标产品已经在宁波市数字公路推广工程项目中正常稳定使用的,则提供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并将相关证明或用户使用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2月6日11:30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49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请到五楼大厅窗口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574-65131827,传真号码:0574-65131828)。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9: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三、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五、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6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8、65131832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6日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