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其2474台公交车尾电子滚动显示屏广告代理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代理,现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HJT—QZH—2015—1Q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2474台公交车尾电子滚动显示屏广告代理经营权
数量:2474台公交车尾电子滚动显示屏
经营权限:三年
三、招标控制价
不得低于1000元/台•年,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开展广告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
2、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中标后合作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形。
3、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境外注册的经营主体,其注册资本按注册当日的外汇牌价换算)。
4、具有户外广告媒体(如户外大牌、公交、机场、轨道交通等)经营经验及业绩, 2012年度、2013年度广告经营收入均不少于200万元,且连续两年均为盈利(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5、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
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三楼,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第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0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10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2月10日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4楼10号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投资湖北》(http://www.hubeiinvest.cn)和中国广告协会网(http://www.cnadtop.com/)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主任
电 话:027-8375835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
邮 编:430014
联系人:赵雪莉 夏丁
电 话:027-82794909 027-82774315
传 真:027-82776817
监管机构: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审室
电 话:027-84586849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