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1
密云县巨各庄镇文体活动中心及广播站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巨各庄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密云县巨各庄镇文体活动中心及广播站灯光音响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密云县巨各庄镇文体活动中心及广播站灯光音响设备购置
1.2、招标人:密云县巨各庄镇人民政府
1.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2.5万元
1.4、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营业执照: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5年01月21日至0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初步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1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02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日期当天8:30-9:00递交至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密云县巨各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水峪村西
采购人联系人:相久顺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1031262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89081768
邮政编码:101500
7、备注: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