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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视台制作部演播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1-2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日    期:2015年1月22日

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5-130

1.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电视台委托,就其制作部演播室改造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货物需求: 详见货物需求一栏表

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三个包,包A:小演播室摄像机购置及80平米演播室改造;包B:600和400平米演播室灯光改造;包C:演播室工艺及灯光动力改造,每包内容包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及相关安装服务,各包均不得拆包。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4.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1日上午9:30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为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的贸易商,其中包A投标人如为贸易商须提供所投EFP高清摄像机及摄像机镜头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包C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其投标货物的相应安装资质及房屋建筑总能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针对本项目派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

    7)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履行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姚寨路与红砖路交叉口大河公馆四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人: 河南电视台

联 系 人:杜保欣

联系电话:0371-65605637

招标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11层

邮    编:450008

联系 人:王晓冬、李炎

电    话:0371-65954154

传    真:0371-65954154

电子邮件:zhaobiao3bu@126.com

户名: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帐号:41001526010059688888(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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