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就空调、电视等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井政采询字[2015]01号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A包:空调、冰箱等货物 采购预算控制价:10.485万元
B包:电视 采购预算控制价:0.777万元
C包:消毒柜 采购预算控制价:0.514万元
D包:电蒸饭机、开水器 采购预算控制价:0.7589万元
详细货物配置参数见附件:井政采询字[2015]01号询价报价表
注: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上四个标包的投标。
三、货物质量、技术要求: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货物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满意的性能。
3、货物质保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供应商负责技术支持,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有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4)近十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可携带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件去当地检察院免费查询,如企业成立不足十年,则提供成立以来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下载及资质查验
不接受现场报名,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或经营权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月 28日下午5时前到井冈山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gszb.com)、吉安政府采购网(218.64.81.5/zfcg)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下载此询价函,以下资质原件开标会现场审查:1、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由检察院出具的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回执;7、保证金进帐单原件。
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冠瑞商业城三楼)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须缴纳A包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和标书资料费壹佰元(资料费不退)(注:B包、C包和D包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A包的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款项在2015年1月28日下午5时前必须到达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汇款人户名应为投标人单位,注明“井政采询字[2015]01号”)。对于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单位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
执收单位: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六家银行可任选一家:(以实际到帐为准)
开户名: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中国农业银行井冈山市支行
账 号:14093301040003824
②开 户 银 行: 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 1820 2650 100000 9823
③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帐 号: 36001455010052501450
④开 户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支行
帐 号: 1509022729000023660
⑤开 户 银 行: 井冈山九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 号: 928030100100001284
(6)开 户 银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井冈山市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00225675610010001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经营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回执复印件;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
2、报价单:列出所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以及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注:报价单格式可参照附件:井政采询字【2015】01号)询价报价表)
3、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请供应商另外用A4纸打印);
注:(1)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需统一密封装在一信封中,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的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九、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需在采购预算控制价以下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费、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技术培训、验收及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1、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总价及单价(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拾元以下无效。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而且投标报价必须真实。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十、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在全面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投标总报价中标。
1、本次询价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询价小组开标前临时确定),以不高于保留价的最低投标总报价为中标价,该最低投标总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保留价,则该投标报价无效。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保留价,则以愿意接受保留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报价最低者优先选择是否接受保留价,如不接受,由报价第二低者选择,依此类推),保留价即为中标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
所有参与投标的产品及配件必须符合询价文件附件中产品的配置技术参数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全新原装正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三包”等标准;所有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均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所有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缺陷需要更换的应提供免费更换。
十三、送货时间及地点:
时间:按合同约定
地点: 井冈山市古城工业园区
十四、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十五、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2、中标人供货时应提供货物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确保货物为厂家原装正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各项指标和参数均符合验收标准(可具体对照本询价文件附件所列货物的配置参数)。采购人须对每批到达现场的货物进行仔细验收:如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可对货物进行退货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货物经仔细验收完全合格,采购人方可在货物验收合格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刁先生13907063132 欧阳女士0796-6891019
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