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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厂区及设备运行监控系统

2015-01-23 来源:浙江金华市招投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厂区及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2×15MW燃煤机组配套的厂区及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等方面的内容。

    2.2 交货地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宁能热电建设项目工地

2.3 供货周期:   45日历天     

2.4设备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本项目投资约1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范围为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或者智能系统工程,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4、3.5、3.6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3.4、3.5、3.6这三条的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交易席位证(可现场办理)。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2015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 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联 系 人:范建强   经纬       联系电话:82460563   83187208

8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招 标 人: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东塔25楼

联系人:郭宏建

联系电话:82667800

联 系 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82460563

传真:82667800

 

传82460563

邮政编码: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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