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4241
发布日期:2015年1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中都大道西侧,规划道路南侧。
2、建设规模: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公安指挥中心科技楼,位于凤阳县西禁垣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总建筑面积28385平米,建设内容包括11个应用子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程控交换系统;4、机房系统;5、安全防范系统;6、一卡通系统;7、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8、多媒体会议系统;9、有线电视系统;10、排队叫号系统;11、审讯系统。工程总造价约1300万元。
3、付款方式: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且工程决算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工程决算款额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调试验收合格满二年后30天内。(以上资金均不计息)
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5、招标范围:
1)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保修、现有设施的使用、拆除及修复等服务,即该工程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中标人需负责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有的设计深化、设计调整工作(该设计深化调整经招标人组织论证由原设计单位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该深化调整所涉及的设计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业企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三年度(2011—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由投标人单位出具承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施工业绩业绩 (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6、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被公示“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7、外地进凤投标企业中标后须在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备案。
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以下载专区发布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RMB:20万元),信用保证金:伍拾万元(RMB:50万元 )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交纳招标文件费6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楼智能化工程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36755063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工、张工、黄工
电话:0551-62220237 62220239 13866735546
邮箱:2732205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