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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医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015-01-26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咸祥中心卫生院医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203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具体要求

1

医院监控设备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要求:

 2.1、投标单位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单位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单位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 2015年2月3日(法定双休日期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

2.发售地点: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室

联系人:颜亦画     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3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12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和5000元(含)以下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13日13: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2月13日13:30 时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所详见当日公告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勇  陈健  方芸  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0574-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可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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