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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1-3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1-29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录音录像网络视频监控存储设备采购;第二标段为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存储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预算资金:自筹资金

  三、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67162911-838

  传 真:67123389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招标方不接受任何一级代理商或产品地区分销商的投标;

  (3)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安防设备销售业绩和经验;

  (6)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在此采购项目近三年内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8)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4年。

  (3)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4)具备本项目所需承办能力,能够提供监控报警工程方面专业咨询,能独立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能够顺利的完成各营业场所电子检测工作的申报、验收工作。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安防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

  (7)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在此采购项目近三年内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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