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KZFCG[2015]C-012
一、湖口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我单位对HKZFCG(2015)C-012合成作战室移动摄像头采购项目报价如下: 1、设备需求一览:
2、交货时间与地点:中标后 个工作日内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5年2月4日
二、投标要求及有关事项:
1、报价单须电脑打印,不得涂改。同时须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3、第一次参与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与报价单等相关资料一并密封在同一信封内。
4、报价单有效期5天,公示期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5、报价单须在2015年2月10日15:00时前送到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过期不再接收。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采购股。电话:0792-6320051,18720260163。联系人: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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