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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采购公告

2015-02-09 来源:江苏连云港政府采购网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采购公告

 

 

 

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B>的委托,就其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

    招标项目编号: 20150127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省教育局和校方要求,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校园安全保障作用。

   三、竞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竞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时原件现场备查。

3、竞标时提供网络摄像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及质保承诺函原件。

4、竞标人必须在公告发布后三天内,勘察设备使用现场,并提交客户认可的安装施工方案,取得客户单位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投标时提供该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5、竞标前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登记注册。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21016: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210室项目联系人处。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526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用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后台,在“标书管理”的“下载标书”里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张主任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由张主任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投标保证金:2000 元人民币。

其他有关事项:

1、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交至连云港市采购中心银行账户上。

2、本中心(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支票以及银行汇票。

3、保证金若为“现金解款单”,请将原件在开标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4、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联系项目经办人。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213日上午9:2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2 13 日上午9:30

 提交竞标文件地点:2015213日上午8:509:20前交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室;2015213 日上午9:20930至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厅。

竞标文件接收人:

其他有关事项: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2 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许明慧

联系电话:0518-85868258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210

邮政编码:222006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标书款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郭勇

联系电话:13338989698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2月6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视频监控

项目编号

 20150127001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52101600210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21016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个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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