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将于近期就采购人辉县市人民法院“三同步,两公开”科技法庭、庭审网络直播法庭及便民服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技术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技术要求;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2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3-6228163 联系人:刘建超。
三、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要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7.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具有涉密资格的公司必须提供其在河南省保密局进行登记备案的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附件:本项目技术要求;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