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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蟠龙塬上塬西路智能交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015-02-12 来源: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宝鸡市蟠龙塬上塬西路智能交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宝鸡市蟠龙塬上塬西路智能交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宝鸡市发改项目发(2015)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公司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蟠龙塬上塬西路道路路基桥涵及路面工程已完工,现对后续智能交通及附属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宝鸡市蟠龙新区。

2.2建设规模:该工程路线总长6km,按照施工图纸完成交通信号设施、区间智能测速卡口设施、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等工程。计划总投资约95万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完成交通信号设施、区间智能测速卡口设施、交通标志牌、道路标线等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安防监控工程相关的培训证书;近三年内在宝鸡市境内至少完成过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投标报名。申请投标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安防监控工程培训证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书、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省外企业须具备入陕备案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单位介绍信在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分;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09: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蟠龙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蟠龙新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17-2792968

传    真:0917-279296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大庆路67号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

联    系  人:李晓峰

电        话:13571769495

传        真:0917-3423603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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