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高清民事法庭庭审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
招标文件编号:0613-157126090328
项目名称:高清民事法庭庭审系统
主要内容:建设4个民事高清科技法庭庭审系统,实现庭审信息的视音频采集和笔录记录功能。
本项目预算为13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4)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
(5)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6)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部门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8)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2015年杨浦区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必须包含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www.procure.gov. cn “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5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06室(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密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3月5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财政局(抚顺路近黄兴路)
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06室
联系人:朱莹、肖晶
联系电话:32557772
传真:32557272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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