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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强电配电系统、UPS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2015-02-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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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强电配电系统、UPS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强电配电系统、UPS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服务:
  本次招标标的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中心数据中心机房强电配电系统、UPS系统以及弱电系统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二、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1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
  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座711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
  (1)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
  (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证书;
  (4)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8、投标人必须在北京本地设有专业的维保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自行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踏勘现场签到表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人。
  11、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详见《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详见电子化采购平台政策法规栏目)及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有关规定。
  七、CA办理密钥联系方式:
  1、办理单位: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平原里20-3(4号地铁陶然亭站A口北300米)1层大厅,邮编:100054
  3、联系人:
  (1)、马虹:电话:010-83521436  手机:18101080226,邮箱:mahong@cfca.com.cn  传真:010-63555032-723(无纸)
  (2)、徐燕红:电话:010-83526182 手机:13801081539 邮箱:yhxv@cfca.com.cn   传真:010 - 63555032-307(无纸)
  八、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在2015年3月23日16时前将下列文件的电子文档发至招标方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
  (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
  (9)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证书;
  (10)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1)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12)投标人关于在北京本地设有专业的维保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的书面承诺。
  注: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九、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66195994;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harryericzhang@gmail.com;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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