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发[2014]5号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网络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网络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
龙财发[2014]5号
二. 招标范围简要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字审委会系统 |
详见系统建设清单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
套 |
1 |
2 |
网络系统 |
详见系统建设清单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
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货物清单和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由于数字审委会系统和数据库优化工作具有涉密性,“数字审委会系统”需要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故投标人需保证建设后的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挂接,提供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以保证实现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挂接和安全运行。(龙亭区人民法院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5、具有本项目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原件);
6、企业于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法院信息化工程不少于1项。
7、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按时到场,否则按其放弃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3 月 3 日 至2015年 3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5 室17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书、企业于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法院信息化工程业绩。(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24 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资信保证金
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资信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资信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金奎巷35号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8号彦美家园
邮 编: 475001 邮编: 475001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人: 曲先生
电 话: 15003782835 电话: 1893781962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ncjkf@126.com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