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3月6日
招标编号:0701-154150390112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五七三台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对“大屏幕维护”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73台大屏幕维护。
1) 本项目采购货物共分1包,具体如下:
2) 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技术需求。
3) 本次招标和评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各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合格、有效,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交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交合格、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交近半年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等纳税凭证,同时须提交近半年的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须提交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其他证明文件;
7)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须提交由检查机关开具的证明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
11) 投标人须提交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廉洁承诺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格式见第六章投标书格式;
12)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投标人需提供比利时BARCO公司的在中国大陆相关授权协议
特别说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授权书原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26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杜庆联系电话:0086-10-6334828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1时30分。
5、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所有投标书都应附有规定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书一同递交。并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等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送达下述开标现场,其后任何投标人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20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
7、 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8、 本次招标和评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应按照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五七三台
地 址:昌平区北七家镇东三旗543号
电 话:86096937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杨启东沈昕
电 话:0086-10-63348272 63348278
传 真:0086-10-63373520
邮 箱:yangqidong@itc.genertec.com.cn,shenxin@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帐 号:323357659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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