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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三次采购公告

2015-03-19 来源:江苏连云港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三次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项目)的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41112006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就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 2014111200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厂家、经销商,(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必须能够或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仪器安装运行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必须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其它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所有资质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单位必须完全一致。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恩旭,联系电话:85683570)。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必须另外提供的资料为: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在同一页纸上),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二;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公告中附件三;

  四、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3月26日16:3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项目联系人处。如采用传真方式的,传真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如遇传真机故障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3月18日起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后台下载。

  关于注册登记:投标人首先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目录中注册登记,然后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相片(相素800*600、jpg格式)发到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电子信箱(zfcglyg@163.com),审核通过后即表示注册成功,联系电话0518-85521497。

  项目投标保证金: 100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汇票和支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2015年4月7日上午8:30至9:20 交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 2015年4月7日上午9:20至9:30交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诗园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诗园

  联系电话:0518-85868259          传真电话: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210室

  邮政编码: 222000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标书款汇款地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327006000010149136377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于勇              联系电话:0518-85987059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8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汽车维修检测实训室设备(三次) 项目编号 20141112006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6日16:30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5年3月26日16:3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购买标书。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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