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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广播电视台标清和高清视频硬盘播出服务器金牌服务采购项目

2015-03-19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广播电视台图文频道硬盘播出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ZH00CL05)所需的货物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询价通知书。现将该项目询价通知书(0851-1561ZH00CL0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报价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类型:货物类

3.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图文频道硬盘播出系统改造

1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人民币16万元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5)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4.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产品(Clips硬盘播出系统软件)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4.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的报价。

6.   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6.1.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询价通知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6.3.  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询价通知书)

6.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4.1.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6.4.1.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4.1.2.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响应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询价通知书。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5.  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通知书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3月26日 14:30- 15:00

7.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 15:00

7.3.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8.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8.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9.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6-2611635

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传真:0756-2638497

电邮:CL2638498@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价通知书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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