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RA2015-0318029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4】10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对口支援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果洛州大武镇玛沁路;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主要建设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等各类业务功能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等各类附属用房和室外总图工程; 2.3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监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1010室报名;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 邮 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曹云龙、巨颖璞 电话:0971-6166695 开 户 银行: 招商银行西宁市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972900055210102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