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信访楼三楼弱电工程(项目编号:JM2015-D004)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依据及理由。
1、本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为:31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品目,由采购人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关程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或委托在江门市区注册、登记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2、由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具有丰富本系统同类工程施工维护技术经验,加上时间紧迫,根据有关规定, 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本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等的情形,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采购数量:
1、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信访楼三楼弱电工程;
2、项目编号:JM2015-D004;
3、用途:办公需要;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有关内容;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6、项目预算:¥310,000.00元(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
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质证书;注册在广东省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资格备案证》;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密资质备案通知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公示时间安排和媒体等。
(1)公示时间: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至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共5个工作日。
(2)公示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men.gov.cn)。
(3)登记。各供应商如对本项目公示有意见,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0-39358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0-380387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0-3803873
E-mail: anshajianl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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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