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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3-26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032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0115-000098)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内容、数量、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壹仟陆佰肆拾元整(¥1,671,640.00);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项目内容和数量: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大楼内建设6个具有最新技术的高清数字法庭,其中4个法庭在二楼,2个法庭在三楼,法院机房位于大楼的三楼,需要在机房内配置一个服务器机柜并安装服务器和存储产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4.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庭审主机、庭审管理软件、存储、集中光盘打印刻录机)制造商,需提供科技法庭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投标授权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两个月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2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办理人身份证。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0日0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1081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龚先生、0756-3361221(项目咨询)   传真:0756-3361190

邱小姐、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处理)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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