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的委托,对湖南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采购湘通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5-057、委托代理编号:MXZB-2015-00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4日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57页中“质量保证期:12个月”,现变更为“质量保证期:6个月”。
2、原招标文件68页中“六、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按所签合同产品数量的1‰提供备用卡”,现变更为:“六、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按所签合同产品数量的2‰提供备用卡”。
3、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监控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人:苗迪
电 话:158748437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联系人:蔡伟
电 话:0731-82587018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