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止。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前,提交如下证明文件:原件(现场查验)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通过资格核对(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证明
5、社保登记证
6、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7、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书写签名)和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贰级资质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技术负责人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要求无在建工程)
1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无在建工程)
12、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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