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灯光标语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安财采购(2015)第111号(总第131号)
二、采购标的:
项目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工程地点 |
预算 |
灯光标语工程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30天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14万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
3、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请与
2、谈判文件售价100元,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六、保证金交纳:
1、保证金额:壹仟元整。
2、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72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
4、如果不进行保证金分配,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服务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服务费请汇至: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2468261552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后,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谈判文件(注册流程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注册的通知》 备案电话:0372-3387737)。
2、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提问”栏中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开始评审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将按规定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各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文峰大道东段路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陈珂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31633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四楼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2-3387745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