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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高清道路图像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5-04-01 来源:上海杨浦区政府采购网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杨浦区高清道路图像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5-4-1 15:52:22      阅读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杨浦公安局高清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15-Z005Y1516A
   招标文件编号:  SCZB20150347
  项目名称:杨浦区高清道路图像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本项目预算为80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  具备由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类一级资质(例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等同等级资质证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  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常驻技术人员和抢修能力;
6.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2015年杨浦区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必须包含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详见杨浦区政府采购网: www.procure.gov.cn “政策法规”《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估指南(2015版)》,投标时必须提供);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具备由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类一级资质(例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等同等级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9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05室)
    3、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28日(周二)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杨浦区财政局B楼会议室(抚顺路近黄兴路)。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陆粹真、李征行
联系电话:021-62265307
传真:62265675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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