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项目采购需求
征求意见公告
项目名称: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长政采〔2015〕GK-A2- 2(预)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公安局的委托,拟于近期组织视频侦查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需求、要求及评分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获取方式:长治市公共交易中心 (http://www.ggzyjy.changzhi.gov.cn)、长治政府采购网(http://www.czzc.gov.cn)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二、关于修改意见的回复:
如有修改建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请于2015年4月7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技术部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报送长治市公安局及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来电告知),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崔志宏
联系电话及传真:0355-2210107
电子邮箱:czhatcz@126.com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28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栗旭亮
联系电话:0355-6055740 传真:0355-6055730
电子邮箱:CZC2119015@163.com
地址:长治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四楼404室 (太行西街体育中心对面)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项目需求及商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要求(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及软件知识产权拥有者公章)
采购明细表(附件一)中注明的警用软件和集成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直属警用产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其他一般业务软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授权使用销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技术需求及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建设需求方案
六、付款方式:监理方及采购人终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95%。
七、履约(质保)金: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 5 %作为本项目履约(质保)金。质保期内达到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拟采用的评分标准和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备注:本项目附件一、二解释权归长治市公安局所有。修改建议的答复由长治市公安局书面报送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答复转交(发)每位提出修改意见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