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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4-07 来源: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ZCQC1502FG02002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502FG020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国内合格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QC1502FG02002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控制优化服务项目
3、服务范围:
标段号
标段范围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标段一
包括天河、东山、黄埔、白云一、芳村大队辖区,涉及路口数量约607个;指导萝岗、从化、花都大队收集路口基础数据资料及信号优化。
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若于2015年6月1日后签署合同,则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此外,服务期限开始之前1个月作为项目准备时间,服务期限到期后1个月作为项目收尾时间。
人民币240万元
标段二
包含荔湾、越秀、白云二、海珠、内环路大队辖区,涉及路口数量约603个;指导番禺、增城、南沙大队收集路口基础数据资料及信号优化。
人民币240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5本项目分二个标段,投标申请人需同时申请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不允许只参加其中部分标段的投标工作;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中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只需递交一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与下载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公平竞争承诺书》。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4日09:15~09:45(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09:45(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匡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1133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499619
E-mail: gzcqc2006@163.com
网址:http://www.gzcqc.com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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