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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广播电视台采访设备1、采访设备2、新闻大楼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2015-04-08 来源:山西长治市人民政府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广播电视台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5GK-A3-4

二、项目名称:详见报名明细一览表

三、招标内容                                   单位:元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报名时间

开标时间

备注

 

2015GK-A3-1

包六

采访设备1

9389600

9200000

2015.4.2-4.10

 

2015.4.29

上午9:00

 

包七

采访设备2

6795800

6660000

2015.4.2-4.10

包十一

新闻大楼配套设备

3218700

3150000

2015.4.2-4.10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包:投标人可对其中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

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条件:

包六和包七:1提供被摄像机生产厂家指定为代理商的证明。2.投标人需提供核心设备(标有★号)生产厂家纸质技术参数彩页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留底,以便评标现场核查。

包十一: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带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432015410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三科

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中心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层40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429上午9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政务中心(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层)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广播电视台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7

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政务中心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层404

联 系 人:梁正国/王晓芳

项目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8603551980/13593252196

联系电话:0355-6055741

 

邮政编码:046000

 

电子信箱:83038329@qq.com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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