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志丹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采购项目编号:ZDCG2015-034JZ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志丹县城北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韩 飞
联系方式: 0911-6634021 13509116849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用途: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文件报名及发售:
1、 报名及发售时间: 2015年4月9日至 2015 年4月15日止
每日8:00�D12:00、14:30�D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志丹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104室
3、交纳谈判保证金: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14时30分前
2、谈判时间:2015年4月21日14时30分
3、谈判地点:志丹县财政局五楼招标室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