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会议室和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561-FE123SZB)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会议室和报告厅设备 |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 |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主要产品(扬声器、数字音频处理器、投影机、会议系统)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就该次投标的货物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特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7)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9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5年4月21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5年4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
联系人:凌勰 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