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智能公交管理指挥中心车载设备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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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4:22:00 | ||||||||||||||||||||||||||||||||||||||||||||||||||
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智能公交管理 指挥中心车载设备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4月10日 招标编号:1410000FN004/06 合同号:XNSB02205 1.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贷款的资金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智能公交管理指挥中心车载设备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1410000FN004/06)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2.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业主――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进行密封投标:
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40天内(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测试、调试、系统集成(包括与上游系统的互通、互联)、试运行。 上述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3.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本合同标与智能公交管理指挥中心软件及硬件集成供货及安装(招标及合同编号:1410000FN004/05)同期招标采购,投标人可以投针对上述单个合同标(包)或这些合同标(包)的任意组合进行投标,评标将基于单个合同标(包)投标或组合合同标投标的报价进行。对组合合同标(包)投标中的有条件折扣,评标时将予以考虑,以便达到对买方总体最低的经评审的成本。投标以合同标(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任何不完整的投标均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15年4月11日起到2015年5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查阅招标文件。 5.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600.00元/每套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和汇款。招标文件将采用申请人自取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 (注:如果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费)。 6.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 (1)业务规模: a) a)投标人应具体与完成本合同标(包)相匹配的业务规模和经营能力,近三(3)(2011, 2012, 2013)年中的每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应不少于人民币1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2)经营资质: a) a)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外投标人,投标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b) b)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或等同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覆盖范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安装、销售及服务)。 (3) (3)合同经验: a) a)一般经验: l l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即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至少5年)从事与本合同标(包)合同内容相类似的业务的经验。 l l设备制造厂商:关键设备(车载设备)设备制造厂商应拥有所提供产品生产制造的能力,且从事该类产品的生产制5年以上(即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至少5年)。 b) b)特殊经验: l l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限内,作为合同卖方或联营体主要负责方签约、成功实施、设备投入运行一年以上的与本合同标的规模、实施内容和复杂程度相类似的软件开发、软件及设备供货、安装与集成、培训及提供售后服务类似项目不少于二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l l设备制造厂商:关键设备(车载设备)应自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限内,成功应用类似项目不少于二个。 (4) (4)技术经验: a) a)投标人必须为本合同标配备具备相关经验项目实施团队,其团队主要人员必须满足: l l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技术经验,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且近3年中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投标人除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影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应业主出具的书面的证明。 l l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相关技术经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3年中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实施。投标人除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影印件外,还应提供相应业主出具的书面的证明。 l l技术支持团队:投标企业人员配置中,须配备不少于5人(含5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技术经验,且具备相关经验的智能交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且近3年中作为团队成员负责过类似项目实施。 b) b)产品授权:如果投标人不是设备生产厂商,投标标人应提供下列关键设备的设备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出具的专用于本项目的授权。 l l车载终端设备 (5) (5)生产能力: a) a)设备制造厂商应拥有所提供产品生产制造的能力,且从事该类产品的生产制5年以上。 b) b)车载终端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6) (6)财务状况: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状况良好,具有长期的、持续的盈利能力,近三(3)(2011, 2012, 2013)年中的每一年度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 (7) (7)其他: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不少于人民币10万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汇款或银行保函(以其他形式递交的银行保函恕不接受)。 8. 8.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 9.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址: 地 址: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西宁办事处(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机电二路延伸段青海高原牧歌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联系人:穆强、安东(13897217696) 联系电话: 0971-4318153 010-63349330/9037 传真:010-63373764 邮 编:810016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21世纪大厦2楼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业 主:世界银行贷款青海西宁城市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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