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综治中心智能化的采购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
项目编号:ZBZC2015-G004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是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88.67676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下午4: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09:00时整(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楼1211室)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0楼1008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2015年5月13日13:30~14:00(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楼1211室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2楼1211室
六、本次联系单位:
1、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008办公室
联系人:惠涛、瞿晓忠
电 话:0512-58328252 传 真:0512-58705071
2、采购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13806220848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张家港保税区中国银行
帐号: 519664024397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监督部门:张家港保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张家港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科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