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现对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招标文件(编号:ZPXG2015-034)P108页参数第6点“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备功能及性能逐项检测,检测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不能提供样机或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招标人的相关损失”进行补充。说明内容为:“在指定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设备功能及性能逐项检测,检测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不能提供样机或未按承诺函要求履行承诺,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招标人的相关损失”。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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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