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13]47号、4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川发改【2015】比选备案18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达州市文化馆、大剧院、达州市群众文化广场(含大舞台)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
建设地点 | 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南岸金龙大道北延线 |
实施时间 | 根据具体使用时间确定,但比选申请人的供货时间必须满足比选人的要求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总建筑面积约41373.57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 |
其他 |
货物1 | 给排水、消防、火灾报警材料采购 |
货物2 | 绿化材料采购 |
货物3 | 弱电材料采购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3)其他要求:
①注册资金不低于(含)50万人民币;②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需具有所投标段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销售商)需具有销售建筑材料或所投标段材料的经营范围。③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带上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④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随机抽取时间前将比选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注明工程名称和联系方式后发送至邮箱270702253@qq.com。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4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4月27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锦官新城支行
账 号:1003 2010 2092 8340 00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货物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8 | |
货物2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10 | |
货物3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4月2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达州市建设大厦八楼(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达州市建设大厦八楼
邮 编:
联 系 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81109
传 真:02885571719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4月22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