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及补充说明
日期:2015-04-23
[2015]009号
采购编号:BGPC-G15011
项目名称:北京市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
联系人:李玉达
联系电话:010-- 58575563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16日
招标公告编号:[2015]020号
更正补充说明理由:根据现场踏勘答疑情况
更正补充事项:
一、第八章第二部分四、2主要设备参数要求中:
2.1(1)多点控制单元(MCU)的“音频、视频、双流要求”中,删除“iLBC音频协议”表述。
(3)主会场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的“接口要求”中,删除“DisplayPort”表述。
(6)录播服务器的“录制要求”中,删除“iLBC”表述。
2.2(1)多点控制单元(MCU)的“音频、视频、双流要求”中,删除“iLBC音频协议”表述。
二、第八章第二部分四、3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38、超重移动车:用于放置本次采购的高清液晶电视。
48、地毯:拆除80㎡旧地毯,更换新地毯并与主会场格调相匹配。
49、装修:更新现有电视墙,并进行恢复。
三、现场讲标和答辩。现场讲标和答辩地点提供电源、带VGA接口的投影设备,投标人代表可自带手提电脑及其它投标人认为现场讲标和答辩需要的设备。每个投标人的现场讲标和答辩不超过20分钟但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延长时间。现场讲标和答辩人员仅限2人。
项目负责人:马越
联系电话:010-83916673
传真电话:010-83916674
注意: 供应商收到此更正补充说明后,请务必按回执格式以传真形式回复确认。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3日
回 执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收到你中心发“北京市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BGPC-G15011)”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补充说明,特此回函确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